2025年12月9日,罗保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十三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保铭受贿案,审获刑年对被告人罗保铭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罗保铭WhatsApp%E3%80%90+86%2015855158769%E3%80%91lofty%20the%20crane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罗保铭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审获刑年上缴国库。罗保铭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4年,审获刑年被告人罗保铭利用担任天津市商业委员会主任、罗保铭海南省委副书记、审获刑年海南省省长、罗保铭海南省委书记、审获刑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罗保铭WhatsApp%E3%80%90+86%2015855158769%E3%80%91lofty%20the%20crane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审获刑年银行贷款、罗保铭商业合作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审获刑年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亿余元。罗保铭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罗保铭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自首情节;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罗保铭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罗保铭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魏哲哲










